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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律师中级职务资格评审委员会关于 2022年度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1日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德人社字〔2022〕136号)安排,德州市律师中级职务资格评审委员会于2022年11月19日召开了评审工作会议。会议按照《山东省律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规定,严格程序,认真组织。经评审,崔古平等10名同志通过中级职务资格。
      
为了进一步增加工作透明度,确保评审结果公正合理,现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本次异议期从2022年11月21日至11月25日,共5个工作日。请各呈报单位按有关规定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以及公示通知反馈到原单位,及时予以公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市律师协会或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反映(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问题)。
      德州市律师协会: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博大厦20楼2003B-2室,邮政编码:253000
      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防路1001号,长河大道和国防路十字路口东南,邮政编码:253000

 
                                  德州市律师中级职务资格评审委员会关于  2022年度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的通知
德州市律师协会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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