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律德州市律师协会关于开展征集提炼“德州律师精神”活动的通告师协会关于开展征集提炼“德州律师精神”活动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17日
律师精神是律师行业的灵魂,是展示律师行业形象、彰显律师行业特色、引领律师行业发展的一面旗帜,是广大律师认同的精神价值和共同追求。为充分展示德州律师新形象,进一步凝聚全市广大律师的智慧和力量,强化律师行业的归属感、自豪感以及发展的紧迫感,为律师行业发展注入强大的精神动力和力量源泉,经研究,德州市律师协会面向全市广大律师开展征集提炼“德州律师精神”活动。现将征集活动通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从通告之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二、征集对象
全市广大律师、实习人员、律所行政人员均可参加。
三、德州律师精神表述语征集要求
1.表述语内涵:一是特色鲜明,体现德州律师精神风貌,能够强化广大律师和人民群众对德州律师的认同感、归属感、荣誉感和自豪感;二是体现德州律师行业特征、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属性以及律师行业发展目标蕴含的梦想和追求;三是让社会各界更加全面的了解德州律师行业,有利于提高律师行业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2.表述语表达形式:立意高远,言简意赅,易懂易记,朗朗上口,便于传播,控制在20字以内。
3.表述语释义:对所提炼的“德州律师精神”表述语,应附简明扼要的理由诠释和创意说明,以300字以内为宜。
4.应征作品须为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等法律纠纷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活动组织单位对入围、入选作品拥有所有权、修改权、使用权。
四、投稿方式
1.应征作品可通过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投稿至德州市律师协会,联系电话:18905346591,联系人:杨展,邮寄地址:德州市康博大道康博大厦20楼2003B2室,邮编:253000,电子邮箱:dzlsxh@163.com。
2.应征稿件须注明“德州律师精神征稿”及作者真实姓名、单位(地址)、联系方式。
3.所有征集作品请自留底稿,不予退还;如有内容相同或相似稿件,以收到时间先后为准。
五、组织评选
1.筛选初评。作品征集结束后,由“德州律师精神”表述语征集办公室按征集要求进行统计筛选和初评。
2.评选审定。组成评审小组对初评作品进行复评,选出入围作品,并采取多种方式,征求广大律师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最终提炼形成“德州律师精神”,并通过多种形式展开宣传推广。
3.奖励办法。所有入围作品均颁发证书和赠送精美文创礼品。
4.学习运用。德州律师精神确定公布后,组织全市广大律师广泛深入学习讨论,把“德州律师精神”转化为奋发有为、开拓创新,推动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的内动力。
六、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德州市律师协会。
德州市律师协会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