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行政法律实务首期课程 线上课程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6日
各县(市、区)律协工作站、市直各律师事务所:
随着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全面推进,公民的法律意识也已经从初时的萌芽状态到如今的深入人心,当政府未依法行使公权力时,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行政诉讼案件量呈井喷式增长态势,无论是行政机关,抑或是行政相对人,都需要专业的代理律师。但现实中,市场缺乏行政法领域的专业律师,律师参与率低成为行政诉讼的现状。律协联合英才苑府法律教育网开设《行政法律实务》系列线上课堂,通过在线直播培训的方式,以行政热点问题为出发点,明确行政案件的受案范围,强调运用民事相关规则化解行政协议难题,提升行政业务能力。现将《行政法律实务系列》首期课程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当前形势与行诉法修改亮点
(一)新形势下的新要求
(二)行诉法的修改亮点
(三)受案范围、行政协议与调解
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诉讼案件
(一)政府及其部门的法律责任
(二)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的原告
(三)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的性质及责任
(四)对“公共利益”的界定
(五)政府信息公开诉讼
(六)行政不作为诉讼
(七)征收中的土地补偿问题
(八)评估机构的选择时点
(九)物权转移生效时间的认定
(十)对补助、奖励金额不服之诉
(十一)公告、补偿方案、评估报告可诉性
(十二)对租赁者停产停业损失之诉
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非诉案件
(一)关于案件管辖
(二)关于受理条件与程序
(三)关于审查标准与程序
(四)关于办案期限
(五)关于强制执行方式
四、房屋征收典型案例
课程二: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法律实务
一、土地管理改革态势及司法应对
(一)新形势下的新要求
(二)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修改
(三)行诉法的修改亮点
(四)受案范围、行政协议与调解
二、集体土地征收诉讼案件
(一)征地审批行为的诉讼
(二)征地程序的诉讼
(三)补偿标准的诉讼
(四)强制执行的诉讼
三、集体土地征收非诉案件
(一)申请执行依据
(二)申请条件
(三)执行主体
四、集体土地征收典型案例
五、培训费用
律协统一组织,协会成员免费参与!
六、培训参加方式
报名方式:扫码添加英才苑府任意一个工作人员微信即可参与登记报名,领取账号。
联系人:邢佳 刘德鹏
电 话:18513037202 15378771770
随着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全面推进,公民的法律意识也已经从初时的萌芽状态到如今的深入人心,当政府未依法行使公权力时,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行政诉讼案件量呈井喷式增长态势,无论是行政机关,抑或是行政相对人,都需要专业的代理律师。但现实中,市场缺乏行政法领域的专业律师,律师参与率低成为行政诉讼的现状。律协联合英才苑府法律教育网开设《行政法律实务》系列线上课堂,通过在线直播培训的方式,以行政热点问题为出发点,明确行政案件的受案范围,强调运用民事相关规则化解行政协议难题,提升行政业务能力。现将《行政法律实务系列》首期课程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 培训主题
- 培训嘉宾
- 培训主要内容
一、当前形势与行诉法修改亮点
(一)新形势下的新要求
(二)行诉法的修改亮点
(三)受案范围、行政协议与调解
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诉讼案件
(一)政府及其部门的法律责任
(二)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的原告
(三)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的性质及责任
(四)对“公共利益”的界定
(五)政府信息公开诉讼
(六)行政不作为诉讼
(七)征收中的土地补偿问题
(八)评估机构的选择时点
(九)物权转移生效时间的认定
(十)对补助、奖励金额不服之诉
(十一)公告、补偿方案、评估报告可诉性
(十二)对租赁者停产停业损失之诉
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非诉案件
(一)关于案件管辖
(二)关于受理条件与程序
(三)关于审查标准与程序
(四)关于办案期限
(五)关于强制执行方式
四、房屋征收典型案例
课程二: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法律实务
一、土地管理改革态势及司法应对
(一)新形势下的新要求
(二)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修改
(三)行诉法的修改亮点
(四)受案范围、行政协议与调解
二、集体土地征收诉讼案件
(一)征地审批行为的诉讼
(二)征地程序的诉讼
(三)补偿标准的诉讼
(四)强制执行的诉讼
三、集体土地征收非诉案件
(一)申请执行依据
(二)申请条件
(三)执行主体
四、集体土地征收典型案例
- 培训时间
五、培训费用
律协统一组织,协会成员免费参与!
六、培训参加方式
报名方式:扫码添加英才苑府任意一个工作人员微信即可参与登记报名,领取账号。
联系人:邢佳 刘德鹏
电 话:18513037202 15378771770
德州市律师协会
2021年9月2日
2021年9月2日